2007年9月,商標持有人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“清道夫”商標,2010年6月,國家商標局核準“清道夫”商標注冊申請。
2013年9月,商標持有人收到商標局寄來(lái)的通知,要求提供“清道夫"商標使用證據。原因是有人以三年不使用為理由依法向商標局提出撤銷(xiāo)“清道夫”商標申請,如不及時(shí)提供商標使用證據,清道夫商標將被商標局撤銷(xiāo),商標持有人將失去此注冊商標。
商標持有人向我公司求助,我公司對清道夫商標的使用情況進(jìn)行了全面分析,并指導商標持有人收集商標使用證據,及時(shí)向商標局提交了商標使用證據。
2015年4月,我公司收到商標局寄來(lái)的通知,商標局支持了我公司答辯理由和提供的使用證據,決定不撤消清道夫商標。商標持有人保住了使用多年的“清道夫商標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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