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份,豹安全商標持有人委托我公司辦理“豹安全”商標的注冊申請工作,我公司經(jīng)查詢(xún)后,判斷并無(wú)相同或近似商標,可以申請提出申請注冊,并直接向國家商標局申報了注冊申請。 國家商標局受理后,于2014年11月份,以與其它商標近似為由,作出駁回豹安全商標的注冊申請的決定。收到駁回決定后,我公司專(zhuān)業(yè)人員經(jīng)過(guò)分析后,認為商標局的駁回理由牽強,豹安全商標與引證商標不能構成近似商標。在與商標申請人溝通后,共同決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(huì )提出商標注冊申請駁回復審申請。
2015年7月,商標評審委員會(huì )做出決定,支持了我們公司提出的復審理由,撤銷(xiāo)了商標局的駁回決定,核準了我公司代理的豹安全商標的注冊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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